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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24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4-02 10:24 高新邦 538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启动宝安区2024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的产业园区,按上年度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给予运营主体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单位运营的园区应为经认定的科技桃花源,或创新集聚区内经备案的园区。

  3.申报单位运营的园区上年度从区外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从区外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上年度将注册及经营地址迁入园区,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指园区企业在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2024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最终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5日(截至18:00),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