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接续政策(二)》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2021、2022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2023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拟于2025年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待定。2023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详细名单请查看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官网及附件)。
(三)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的不进行重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