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根据《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3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入驻条件、获准入驻其他产权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给予2022年度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申报主体符合《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
3.申报主体在租赁期间正常缴交租金等费用,履行租赁协议。
(备注:仅限以往年度享受过本项目补贴、补贴期未达36个月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进行申请)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一2024年2月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月2日一2024年2月1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