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企业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企业在平台下载自动生成带水印的PDF文件,企业将该PDF文件送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PDF文件需双面打印,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封面均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提交一式两份。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一)龙岗区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转型计划申报书(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版附后);
(二)华为工业互联网云服务申请单;
(三)单位证照(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
(四)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注:企业只须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
(一)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二)扶持范围:
申报主体为成立一年(含)以上,正常存续经营的龙岗区企业。
(三)扶持标准:
对经审核认定的的申报主体,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高于最终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70%发放为期一年等值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其中:
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