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委重点技术攻关申报
一、申请内容
为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等瓶颈性关键技术,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二、支持强度
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7月4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9日。
科学技术奖励
一、申请内容
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四类奖项的评定。
二、支持力度
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四类奖项奖金标准如下:
(一)市长奖每名300万元;
(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
(三)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
(四)科技进步奖中的技术开发类和重大工程类项目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5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一等奖奖金50万元,二等奖奖金30万元。
三、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6月1日至8月3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8月6日至8月10日
2019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
一、支持领域
进一步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扶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融资担保、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管理咨询和创新发展等,主要包括以下8类资助项目:
(一)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并对其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费用给予补贴;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对成功挂牌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奖励;
(三)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对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奖励;
(四)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担保费给予补贴;
(五)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的各类经贸科技类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对其展位费给予补贴;
(六)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
支持制造业类民营及中小企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产品数据管理(PD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MES)、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办公自动化(OA)和人力资源(HR)等,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对其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七)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支持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构建核心竞争力,对其在专精特新方面的投入费用给予补贴;
(八)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
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咨询项目,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壮大起关键性作用、以“打基础、管长远”为目标的企业制度化、变革性建设为重点的管理咨询项目,主要包括:①企业发展战略类;②技术创新体系与机制建设类; ③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类;④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类;⑤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流程再造类。以上项目仅表现为某一技术、产品或品牌的宣传与广告策划;单一项目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单纯人才素质测评和相关产品或体系的国际标准认证,不符合资助范围。该补贴重点向小微型企业倾斜,对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
二、支持力度
改制上市培育资助项目:最高补100万元。
“新三板”挂牌资助项目:最高补50万。
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最高补500万元。
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最高补30万元。
企业国内市场开拓资助项目:最高补50万元。
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项目:最高补75万元。
小型微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最高不超过补60万元
企业管理咨询资助项目:最高补30万元。
三、受理时间
2018年5月14日-7月20日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办理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二、支持力度
1、杰出人才认定标准补600万。
2、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补300万。
3、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补200万。
4、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补160万。
三、受理时间
常年申报,分批受理。
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
一、政策内容
对为我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4.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的奖励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项目,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三、受理时间
2018-06-21至2018-07-20
2018年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一、受理申报项目
(一)“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二)“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项目;
(三)“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
(四)南山区“领航人才”学术研修津贴项目;
(五)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六)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七)创客创办企业项目;
(八)创业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九)“鹏城工匠”和职业技能获奖选手奖励;
(十)先进制造企业优秀技能人才资助;
(十一)高技能人才创新培养计划重点项目。
二、支持力度
最高1000万元
三、受理时间度
2018年4月20日-10月25日
南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一、受理时间
申报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5日
二、支持力度
最高资助100万
三、注意事项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
一、受理时间
2018年6月19日-11月15日
二、支持力度
最高资助1000万
三、基本要求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深圳市高新培育入库企业,
2.企业申请之前已享受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绿色低碳产业资金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高效节能
重点发展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等节能技术和装备,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
(二)先进环保
重点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以及环保材料与药剂等。
(三)资源循环利用
重点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
(四)新能源汽车
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五)先进核电
重点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及核电供应链服务平台等。
(六)可再生能源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技术和装备。
(七)高效储能
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技术)等。
(八)智慧能源
重点发展智能电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最高1500万。
(二)产业化中试环节扶持计划:最高1000万。
三、在线申报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8:00。
南山区工业百强企业租金补贴
一、受理时间:
2018年6月20日-7月20日
二、支持力度:
最高300万
三、基本条件
1、上年度为南山区工业百强企业;
2、上年度有工业投资或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支持力度:最高资助200万。
二、受理时间:2018年6月21日-7月20日
三、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申报单位为在南山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等。
高新技术贴息授信
一、授信资助金额: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3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万元,最高额度可以授信2000万元。
二、受理时间:常年申报。
三、基本条件:营收2000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支持力度:过高首次认定奖补5万、国高补贴30万。
二、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企业债券支持
一、支持力度
1、贴息支持:单笔债券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持续时间不超过3年;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2、发行支持: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每笔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二、受理时间
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三、基本条件
商事、注册、统计关系在福田辖区,提前备案且通过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成功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