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部署,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将深圳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组织委员会、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发布活动。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发布活动是由深圳工业总会联合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媒体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旨在推动深圳企业广泛开展自主创新、提升生产力水平的重要公益性活动。自2002年启动以来,持续开展二十三年,前二十二届共审定发布1830家企业3468项“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涵盖了80多个细分行业。该活动已经成为企业自主创新的演兵场、展示创新成果的大舞台,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作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第二十三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分设产品研发类、生产制造类及现代服务类三大类别。
(一)深圳企业创新纪录-产品研发类:以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成果为主,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在原理、工艺、结构、功能等核心内容取得实质性突破且优于同类技术。
(二)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生产制造类:包括智能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和技术、生产设备、生产效率、生产组织形式等,项目的关键技术优于同行水平,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现代服务类:包括金融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水利和环境,旅游服务,教育,文化创意等,项目在该领域内创新成果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特设奖项
(一)为表彰科技成果突出的深圳企业创新纪录项目,在审定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增设重点行业创新项目奖,主要聚焦20+8产业集群创新成果显著的项目,由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评定选出。
(二)为表彰企业创新纪录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特设以下奖项:
1.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显著、起到行业示范作用的高成长性企业。
2.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新锐企业: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市场前景良好的新锐企业。
3.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绿色环保示范企业:在绿色发展、节能环保、双碳减排、能源清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树立行业标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4. 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创新突出贡献人物:坚持自主创新,带领团队或者个人持续开展创新实践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人物。
三、申报条件
(一)凡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近两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均可申报深圳企业创新纪录。
(二)深圳企业创新纪录所申报项目应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或所掌握核心技术,其产品技术成果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外技术空白,具有一定产业化开发潜力。
(三)每家企业当年可申报创新纪录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6日—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