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奖励项目网上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22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延长至5月23日,其他事项不变。
一、支持内容
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给予配套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以下项目之一并在宝安区实施:
(1)申报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2)申报单位牵头承担立项的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立项资助额500万元以上项目)。
3.上年度获得的国家、省、市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