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邦,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服务热线:13418884311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2024-04-24 09:12 高新邦 35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支持创新中心加强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现就落实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 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4号);

  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2〕2号)“(二十九):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财政经费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市获批复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申报单位已获批复组建、完成揭牌并正常运行;

  (三)申报单位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扶持。

  三、扶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一次性补助或者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

  (一)一次性补助方式。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创新中心实缴注册资本不超过3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对本市获批复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项目总股本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

  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