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高新邦,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服务热线:13418884311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名称处理不当取消高新资格案例分析

2018-06-06 09:38 高新邦 1902

  近日,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由于公司2013年更名后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通知决定自2013年起终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依照规定,公司自2013年起企业所得税须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算缴纳,主管税务机关还将追补公司已经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财务负责人感叹,“都是更名惹的祸”。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分 析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经营活动中,常常因为融资、股权变动等原因而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却未能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业务相关涉税事项,引发税务风险,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发生公司名称变更,还应及时按规定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按规程申请办理公司更名确认、公示和备案事项。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第十四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在15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更名,还要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

  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终止后,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应当按规定履行依法纳税义务。根据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上述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自2013年起终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经过了汇算清缴期限,已经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按规定申报补缴;2014年已经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在参加年度企业汇算所得税清缴时申报缴纳。


  提 示

  根据《科学技术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更名还需注意以下细节:

  注意名称变更分类

  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名称变更,属于简单更名;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的名称变更,属于复杂更名;跨认定机构行政区域的企业迁址引起名称变更的,需重新进行认定。

  注意不同阶段企业更名工作程序

  一是提交认定材料至公示前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按变更后的企业实际情况更新申报资料,认定机构按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及材料进行认定评审。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发生了名称变更没有报告的,不论后期何时发现,均要重新申报。

  二是进入公示至报送备案前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认定机构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认定机构经审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重新公示后,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撤销公示。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发生了名称变更没有报告的,不论后期何时发现,均要重新申报。

  三是已报送备案至备案回复前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在15日内向所在地认定机构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撤销该企业报送备案的申请,认定机构经审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重新公示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

  四是备案回复后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在15日内向所在地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认定机构经审核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重新公示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自发生名称变更日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注意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简单更名,需要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复杂更名,除了提交简单更名需提交的资料外,还要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