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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的通知

2022-11-18 15:43 高新邦 7008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的通知

一、调研目标

  (一)摸清产业数字化“家底”和企业信息安全情况。下沉地市县区、园区或专业镇等产业集聚区,按产业链系统化开展产业全价值链的调研工作,基本摸清各地重点优势或特色传统产业数字化“家底”与企业信息安全情况。

  (二)分行业组建生态联合体开展体系化深调研。专题调研工作分行业组织(具体行业领域见附件1),以各地优势或特色传统产业的行业需求牵引聚合生态联合体。按照“申报单位(地市县区政府部门、共性底座型企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产业数字化专业智库单位”的基本模式组建体系化的工作组,有组织、系统化开展全产业链的深调研工作。

  (三)精准组织政策宣贯和转型动员。结合专题调研具体工作,同步针对性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政策宣贯和培训动员,推动各地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等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数字化转型方法能力,打破“为转而转,不知如何转”的观念困局。

  到2024年,深入调研100个细分行业领域,覆盖100个县区(产业园区或专业镇),以各地优势或特色传统产业市场资源和应用场景吸引汇聚一批引领产业数字化变革的生态联合体,推动我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走深走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专题调研是一项体系化、生态化、持续化、覆盖全价值链的工作,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根本方法,以“经济为本、工业为基、数字赋能”为总体方针,以产业转型实际需求为牵引,聚焦细分行业,开展“深调研、精诊断、小切口、大培训”工作(实施指引图见附件2),分阶段予以推进:

  (一)深调研。围绕我省制造业细分行业,聚焦制造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采用一对一深度访谈企业家、调研中期成果闭门研讨会等方式开展深调研。每个行业全价值链深入调研不少于20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包括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行业商协会、研发机构等,覆盖大中小、上下游、产供销、技工贸等环节),总结行业发展比较优势,识别行业发展存在的结构性大问题,绘制形成产业图谱。

  (二)精诊断。对被调研的细分行业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梳理各类各级典型企业的生存现状与发展源流,刻画企业画像;精准诊断各类各级典型企业转型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等,梳理形成企业转型典型案例、问题清单与需求库,适时构建面向具体细分行业的线上诊断平台工具。

  (三)小切口。围绕企业转型问题与需求,凝练行业共性场景及需求,以行业及企业转型面临的重大问题或关键紧迫问题为切口,凝练行业共性场景,输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指南,为各地提供可落地的重点行业整体转型方案。

  (四)大培训。面向政府部门、企业家、数字化服务人员等,组织数字化转型实战专题培训,推动企业增强利用工业互联网提升数字化转型与安全发展意识,提升理论水平与产业洞察深度。通过案例刻画、标杆访学、专题研讨等形式,精准组织培训活动,传播新制造生态系统理念。通过深调研、精诊断,广泛发掘各地深耕细分行业、引领行业数字化变革的“懂行人”。举行创客广东大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专题赛、数字化转型服务节等行业活动,营造良好转型氛围。

  三、组织方式

  (一)为聚焦各个细分行业、聚合生态联合体有组织的开展专题调研工作,采取分行业组织、各单位自愿申请、省统筹安排等方式实施,分批次公布细分行业专题调研单位名单。

  (二)申报单位可为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县区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共性底座型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电信运营商)、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行业龙头制造企业、行业公共服务企业)等。鼓励国资国企、投融资机构积极参与专题调研工作。

  (三)每家申报单位最多可申请5个细分行业,其中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原则上申请1个细分行业。

  (四)每家申报单位须根据调研的细分行业自行筛选确定产业数字化专业智库单位(基本要求及工作重点见附件3),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五)每家申报单位“一把手”应亲自抓,组建专题调研工作组,制定实施计划,提供配套资源措施,编制《广东省XX行业数字化转型专题调研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调研方案》,参考提纲详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通过邮箱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六)调研周期为1年。请各申报单位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半年,形成调研中期报告;自名单公布之日起1年,提交调研成果(详见附件3)。

  四、调研支持

  (一)资源对接。省统筹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县区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共性底座型企业(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商、电信运营商)、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行业龙头制造企业、行业公共服务企业)与产业数字化专业智库单位等,开展资源精准对接,促进组建生态联合体。

  (二)成果采纳。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调研成果,纳入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项目行业指南征集库,推荐纳入创客广东大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专题赛榜单等,为各地优势或特色传统产业遴选招商数字化转型“懂行人”,打造产业数字化集聚区。

  五、其他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转发本通知至县区(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2〕251号)要求,系统梳理本地区园区名录(附件5),对有发展基础和条件、工业互联网需求明显的园区,制定百城千园行活动计划(附件6),园区名录、活动计划请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三)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梳理《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45号)的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地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与成效(含数字化转型指标完成情况等)、2023年工作思路与计划、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

  (四)相关调研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有关要求开展,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合理规划调研安排,避免同一时间到同一地方扎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