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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022-06-18 10:12 高新邦 2207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和创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2〕108号,附件1)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为提前做好赛事筹备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打造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大赛突出“专精特新”特点,注重工业“四基”领域,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强度,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二、参赛时间

  2022年6月至8月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大赛设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组别,参赛条件具体如下:

  (一)企业组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四、大赛奖励及政策支持

  (一)奖项设置

  大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奖金和奖杯;设置优秀奖,颁发证书。根据有关政策,对获奖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二)政策支持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梯度培育、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根据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组织参赛项目进行对接。

  (三)国赛相关政策

  按照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创客中国”组委会)要求,根据决赛项目评分排序,推荐获奖项目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经“创客中国”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可获得国赛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