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内容
2022年度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
二、资助数量
实施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资助。资助标准如下:开展深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培育。每年评选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中小学知识产权培训课程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
(二)已开设中小学知识产权课程;
(三)上年度开设知识产权课5课时/学期(每课时按照45分钟计算)且培训学生总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含200人);
(四)学校师生已开展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注册。
四、不予资助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二)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三)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五)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六)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五、受理时间
2022年6月16日(09:00)至2022年6月29日(18: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