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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必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申报指引》的通知

2022-06-10 18:42 高新邦 1824

一、申请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本市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


  (二)奖励年度总产值30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6%(产值含30亿元,增速含16%,以市统计部门的企业年度总产值统计数据为准);


  (三)奖励年度在本市未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奖励年度未因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3日中午12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