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高新认定。
四、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资助金额: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搬迁至龙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五、申报材料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专项审计报告);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全部材料使用PDF或JPG格式以原件彩色扫描成一个文件形式,不得分拆扫描。
六、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报的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8月25日—2018年09月25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9月17日—2018年09月28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0755-36536508。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九、取得(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龙华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盐田区各30万; 龙岗区、福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万; 宝安区、南山区各10万。
十、深圳市各区国家高新复审补贴:龙华区 、坪山新区 (高新复审20万); 龙岗区 (高新复审10万) ;福田区、盐田区(高新复审5万)。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_请以政府官方文件为准!】
如果您对以上资料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想咨询更多关于龙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知识,可微信关注“高企在线”公众号,深圳高企在线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的项目申报服务,高企申报咨询:0755-36536508。
相关推荐:
2018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条件、证书、补贴金额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