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
一、资助金额
1.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最高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最高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最高500万元。
2.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3.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最高1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单位申请的须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个人申请的须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三)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三、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激励的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7.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8.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9.属于中国五百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
2.申请人为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龙岗区工作的个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文件、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复印件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复印件;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5.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6.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期: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2018年7月31日—2018年9月21日
了解更多咨询,请继续关注高企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