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现拟按程序开展2024年企业增资扩产租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保障优质制造业企业用房需求,鼓励企业在宝安开展增资扩产项目,对上一年度通过新租赁厂房实施增资扩产的,给予租金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2023年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
2.年产值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10%以上。
(三)申报主体于2022年或2023年在宝安区内新租赁生产厂房,并取得租赁备案凭证;租赁厂房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备案凭证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
(四)申报主体租赁生产厂房用于本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并须取得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出具的关于本次增资扩产项目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10月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8月1日-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