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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政策】最高补贴1000万,8月份可申报项目!

2018-08-25 09:50 高新邦 1781




8月份已经进入尾声有些项目错过了可要等明年了,快来看看您的企业这个月有哪些项目可以申报的,下面是福田区8月份可申报的项目。


项目名称: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16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企业成立满两年,注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含),增长率10%以上;

2、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拥有ISP证书、ICP证书(证书需正常年检)、自营电商网站工信部ICP备案证明或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并实际在运营互联网电子商务的企业。


项目名称:国高企业认定支持

资助金额:2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

2、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本区,并且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


项目名称:科技小巨人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并在地统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营业收入增长率在20%(含)以上的,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在15%(含)以上的。


项目名称: 新兴产业企业高成长支持

资助金额:3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成立三年以上,纳入福田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并从事深圳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五大未来产业、以及福田区重点发展的金融科技、大数据等产业;

2、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30%(含)以上。


项目名称: 科技计划配套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的企业。


项目名称:市十大科技产业重大专项配套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对获得市十大科技产业重大专项立项支持的企业或研究机构,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配套支持。


项目名称:新兴产业计划配套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对上年度获得市里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的企业;

2、获得上述市里立项的区外企业在立项后两年内迁入福田的。


项目名称:众创空间配套

资助金额:最高2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对为创客提供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的众创空间予以资助,众创空间需获得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创客空间项目支持。


项目名称:创客服务平台配套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对为创客活动提供开放式服务的平台类项目给予资助,创客服务平台需获得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创客服务平台项目支持。


项目名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支持

资助金额:100万/5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企业(基地)


项目名称:科技园区管理质量提升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由区科创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区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的园区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档次给予不同的奖励。


项目名称:科技园区环境建设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1、对福田区政府认定的科技园区近三年来(自2015年1月1日起计)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改建、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建设投入给予支持;

2、园区有专业的园区管理机构运营一年以上;区政府现有支持的科技园区申报项目投资金额须从2015年1月1日后起计,既往获得支持的改扩建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名称:海外创新园区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深圳市认定的海外创新中心,按照市级海外创新中心支持资金实际拨付到账金额50%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项目名称:园区融资配套奖励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对园区所有入驻企业上一年度从市级以上(含市级)产业部门获得的资金支持、资本市场融资金额进行一次统计核定,按所获资金总额实际到账金额的1%给予运营机构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综合贡献奖励

资助金额:最高5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每年对园区入驻的上一年度的综合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一次统计核定,按统计核定的综合贡献总额的3%给予运营机构奖励。


项目名称: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

资助金额:5万元/家

申报时间:截止至8月31日

申报条件:

对上一年度园区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进行一次统计核定。每成功引入或培育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园区运营机构5万元的资金支持,项目数可累计,按年度核定拨付。